潮评丨酒店“调错价格”的代价不该由消费者买单

“十一”黄金周将至,关于酒店预订的纠纷却让部分消费者“闹心”。据央广网报道,日前,湖南长沙的黄女士投诉反映,其通过同程旅行以160元每天的价格,预订了郴州某酒店豪华大床房,成功下单后,平台突然以“酒店调错价格”为由,要求取消订单。更令黄女士气愤的是,她拒绝接受补偿方案后,酒店单方面强制取消了订单,而这时酒店的同一房型,价格已涨至600多元。

黄女士的经历相信不少人遇到过。酒店订好了,出游计划甚至交通方案也都排好了,突然被取消了订单,所有的计划不得不重新制定。平台和商家的做法不仅打乱消费者出行计划,更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,破坏市场诚信秩序。尤其在国庆出行高峰期间,临时取消订单导致消费者被迫承担高额差价甚至无房可住,损害消费体验与信任。

酒店和平台方面以“价格错误”“房源不足”为理由拒绝履行服务,构成违约。“酒店调错价格”不是消费者的错,要求消费者为自己的错误买单,根本上违背了公平的原则。而且所谓的“调错价格”“房源不足”只是商家自说自话罢了。一些酒店、平台频频在节假日前犯些“小错误”,造成消费者所谓的“误会”,似乎总能找到理由自圆其说,但是通过“低价房”这一噱头收割了一拨流量,却是客观的事实。哪怕其说的是实话,“价格错误”“房源不足”也并非不可抗力,平台或酒店没有权利单方面取消订单。消费者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,即按原订单入住或赔偿损失。

“十一”黄金周,既是对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的一次检阅,也是对“坑”的深度的一次测试。旅游市场除了订房纠纷以外,还存在房价失控、乱收费乱涨价、价格欺诈等现象,少部分地区、景区还有可能出现以次充好、公平秤失准、阴阳菜单等行为。

这里面一部分是供求紧张之下的市场行为,有其合理性,一部分则是利益驱动之下的宰客行为,是市场应该坚决制止的,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建立在合理、合法的基础上的,没有商家的合法、合规经营,以及消费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,就不会有市场的公平和理性。

其实,酒店方面可以拿出来的解决方案有很多,一种是继续履行合同,该多少就多少;一种是协商解决,把酒店的难处说出来,请求消费者谅解。黄金周期间酒店贵一点是由市场供需决定的,但酒店在订单已经生成的前提下强制取消,有违契约精神,钻的无非是“异地”“线上”维权难,消费者嫌麻烦,不愿意维权的空子。国庆长假将至,对此类消费维权案件的预防机制得打好提前量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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